UBI是基于使用量定价的车险,可以分为基于行驶里程和驾驶行为定价两类。UBI通过车辆信息采集终端获取车主的行驶数据,将衡量车主驾驶行为的相关指标直接纳入精算模型,实现精准定价。我们通过分析美国UBI的优势和发展必备条件,探索我国未来UBI的发展机会及面临的阻碍。
摘要
通过精准定价获取优质客户,高频互动改善客户风险状况。UBI最大的特点是引入更多与驾驶行为相关的非常规定价因子,能够有效刻画个体风险实现精准定价。我们认为,与传统车险相比UBI主要具备三大优势:1)获取优质客户能力强:UBI能够为优质客户提供与其风险状况更加匹配的保费,减少风险错配;2)高频交互:UBI提供行车安全监测与反馈服务,保障客户行车安全,提高日常交互频次;3)引导客户规范驾驶降低风险状况:UBI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安全驾驶改进方案,引导客户规范驾驶。
美国经验:发展UBI需要具备监管、汽车基建、保司能力等方面的条件。作为科技属性较强的新型车险,UBI发展需要具备三大条件:1)监管:自由定价是前提条件,相关政策是重要的促进因素;2)汽车基建:车载信息系统打通观测渠道,是获取UBI保单定价所需要数据的基础;3)保司数据应用能力:UBI需要整合行驶数据和理赔数据完成算法验证后建模分析,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外购TSP公司的数据服务和自主研发两种方式进行建模分析。
UBI车险在我国是否具备可能?我们认为,监管鼓励发展UBI等创新产品、汽车基建逐渐成熟、保司数据应用能力提升使得我国已经初步具备发展UBI的环境;另一方面,由于UBI涉及较多车主隐私数据以及精准定价与价格歧视之间界限模糊、部分公司可能会滥用定价权低价竞争、更利好数据提供方而非数据采购方等方面的因素使得其发展仍面临一定阻碍。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未来UBI若推广将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定价权,从而有利于定价能力和规模优势显著的大型财险公司,以及第三方定价数据和模型提供方的发展。
风险
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保险公司数据应用能力不足;部分保司滥用定价权扰乱市场;监管对数据隐私保护力度加大。
正文
UBI:通过精准定价获取优质客户
基于使用量定价的车险,可以分为基于行驶里程和驾驶行为定价
UBI(Usage-based insurance)是基于使用量定价的车险。具备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出险概率低、赔付数额少,对应的保费水平应当下降,但传统车险定价基于个人信用、年龄、职业等经验因素,难以精准匹配车主的风险水平,因此低风险优质客户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付出更多保费覆盖高风险客户产生的保费缺口。UBI通过OBD(On-board diagnostics,车载自动诊断系统)硬件、手机等设备获取车主的行驶数据,将衡量车主驾驶行为的相关指标直接纳入精算模型,改变传统车险基于经验因子的定价模式,提升风险匹配程度和定价效率。
产品形态上,UBI可以分为基于行驶里程定价(Mileage-based)和基于驾驶行为定价(Driving-based)两种模式。
► 基于行驶里程定价的UBI产品:通常采用固定保费+浮动保费的形式,其中浮动保费根据每月行驶里程乘以单位里程保费计算,代表公司为Metromile。Metromile开发的UBI产品每月固定保费为29美元,单位里程保费为6美分,车主按照固定保费与浮动保费之和缴纳月度保费。
► 基于驾驶行为定价的UBI产品:通常在持续观测车主驾驶行为之后给予相应保费折扣,少数高风险车主可能会被加收保费,代表公司为Progressive、Allstate、State Farm。以Progressive为例,其开发的UBI产品根据车主发生急刹车、急加速、夜间行车、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的频率,结合行驶里程、行驶时长等因素综合评估车主的驾驶习惯并给予相应保费折扣。车主可以根据UBI产品的反馈改善自身驾驶习惯以获得更高的保费优惠,新客户通常经过六个月的观测之后能够获得基于自身驾驶行为的初始保费折扣。
全球UBI保单渗透率稳步提升。根据PTOLEMUS的全球UBI报告,2016年至2018年全球有效保单数分别为1400万、1760万、2480万,增速高达32%、26%、41%,2018年保费总额为340亿美元。全球UBI渗透率从2013年不足1%增长至3Q18接近2.5%。根据Berg Insight的欧美UBI报告,截至2019年欧美共实现有效保单2750万,其中美国实现有效保单1470万,渗透率达8.6%。全球UBI市场份额最大四家公司分别为意大利公司UnipolSai和美国三大车险巨头Progressive、Allstate、State Farm。
通过精准定价获取优质客户
UBI保单加入更多定价因子实现精准定价
UBI引入更多与驾驶行为相关的非常规定价因子。传统车险采用一系列刻画群像的经验定价因子包括驾驶历史、车型、个人信用、年龄、性别、职业、居住地等来确定某一类车主的风险等级;UBI通过OBD硬件、手机等设备直接观测车主的驾驶行为,获取传统车险无法接触到的个性化驾驶数据,再通过精算确定关键影响因子例如急刹车、急加速、夜间行车、开车使用手机等的影响程度。但UBI定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受到精算模型迭代、行驶数据库完整程度、车主驾驶行为识别精度等因素影响,对保险公司的数据获取能力和精算能力要求较高。
通过精准定价给予优质客户更具有竞争力的保费
与传统车险相比,UBI具备获取优质客户能力强、高频交互、引导客户规范驾驶降低风险状况三大优势。
► 获取优质客户能力强:UBI能够为优质客户提供与其风险状况更加匹配的保费。传统车险运用刻画群像的经验定价因子难以精准识别优质客户,为了覆盖高风险客户的风险敞口,不得不对一部分优质客户收取高于其风险水平的保费,依赖交叉补贴来平衡高风险客户和优质客户的实际风险敞口,对于优质客户的吸引力不足。而UBI通过个性化的行驶数据能够精准识别优质客户,提供与其风险状况更加匹配的保费,吸引更多优质客户,有效减少风险错配。
► 高频交互:UBI提供行车安全监测与反馈服务,保障客户行车安全,提高日常交互频次。传统车险仅在客户首次购买、出险理赔、续保复购等环节与客户产生触点,存在互动频次低、客户感知弱的问题;UBI通过对客户驾驶行为的持续监控和定期反馈,提高了日常互动的频次,为客户提供附加的行车安全保障服务,能够增强客户的品牌认同感。
► 引导客户规范驾驶降低风险状况:UBI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安全驾驶改进方案,引导客户规范驾驶以降低风险水平。传统车险缺乏客户驾驶过程的风险识别机制,无法提供针对性的降低风险措施。而UBI具备有效识别客户驾驶风险的能力,能够通过保费优惠的激励机制引导客户规范驾驶降低风险状况,客户有动力改善驾驶习惯获取更大的保费折扣,保险公司也能受益于安全驾驶带来的赔付率下降。
发展UBI需要具备监管、汽车基建、保司数据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条件
我们认为发展UBI需要具备三方面的条件:监管、汽车基建、保司数据应用能力。
监管:自由定价是前提条件,相关政策是重要的促进因素
车险自由定价是UBI发展的前提条件。根据 NAIC(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vestment Companies,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的示范性法规,各州应当推动建设竞争性车险市场,赋予保险公司较大的自由定价空间。各州通常仅要求保险公司以赔付率、费用率和其他特殊评估为基础制定费率即可,对于绝对水平不作硬性要求。UBI盈利的关键在于通过精准识别降低优质客户的赔付率,进而降低保费获取大量优质客户,长期来看需要允许保险公司自由定价以保障承保利润。如果存在严格的费率监管,赔付端红利难以传导至利润,UBI改善承保利润的作用将会较为有限,对于保险公司的吸引力也会急剧下降。
监管部门的鼓励和支持是UBI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美国保险业监管采用NAIC+各州保险监管部门二元监管的方式,由NAIC制定示范性法规(model laws and regulations),各州保险监管部门具有实际上的立法权和监管权。在这一模式下,各州仅需遵照示范性法规的要求,能够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细则,导致不同州的保险监管存在较大差别。从整体来看,美国一贯以来执行保险行业严监管,一度对保险科技行业的创新造成一定限制。近年来,监管机构陆续出台措施引导鼓励保险科技发展,促进了UBI的加速发展。
汽车基建:获取UBI保单定价所需要数据的基础
车载信息系统打通观测渠道,是获取UBI保单定价所需要数据的基础。作为汽车的信息中枢,车载信息系统可以实现远程故障诊断、通信、记录驾驶数据等功能。保险公司发行UBI保单需要获取车主行驶和车辆理赔两类数据,其中车主行驶数据需要通过OBD硬件或车载信息系统获取,保险公司一般向TSP公司(Telematics Service Provider,车载信息服务商)或者其他第三方数据商采购,车辆理赔数据依赖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储备。
以Progressive提供的UBI产品Snapshot为例。对于未在Progressive投保车险的新客户,Snapshot允许车主免费进行投保前风险测试(Snapshot Road Test),车主只需要下载手机APP填写个人信息,即可开始为期30天的驾驶行为观测,期满Snapshot会提供根据个人驾驶行为的专属保费报价,这一报价会为车主保留六个月,六个月后仍未投保则需要重新进行测试。对于Progressive的已有客户,可以选择使用手机APP或OBD硬件进行为期六个月的驾驶行为观测,期满会获得根据个人驾驶行为的保费折扣。
保司数据应用能力:基于所获取的数据精准刻画车主风险状况
UBI需要整合行驶数据和理赔数据完成算法验证后建模分析,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外购TSP公司的数据服务和自主研发两种方式进行建模分析。外购TSP公司数据服务方式下,技术能力有限以及难以投入大规模研发费用的保险公司可以借助TSP公司的技术优势进行数据分析;自主研发方式下,保险公司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能够根据数据的动态变化迭代模型算法,对保险公司的精算能力要求较高,但自主研发UBI生态能够开拓前端增量空间,进入车辆服务市场。以Allstate为例,其研发的UBI平台能够通过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接口)对接第三方服务商提供道路救援等汽车服务。
UBI车险在我国是否具备可能
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发展UBI的条件,但预计市场客观环境以及保司主观意愿可能对UBI实现造成阻碍。
我国已经初步具备发展UBI的条件
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发展UBI的条件:
► 监管鼓励发展UBI等创新产品。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志车险综改正式开始,车险综改推动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明确提出发展UBI等创新产品,为UBI发展打开空间。
► 汽车基建:车辆信息采集终端发展迅速,观测条件逐渐成熟。车辆信息采集终端分为前装设备和后装设备两类,其中前装设备更有优势。前装设备是智能网联汽车的核心配件之一,我国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将促进前装设备市场增长。根据立木信息咨询的研究,2018年中国乘用车前装设备装配量为613万,立木预计2023年装配量将达到1416万,2018-2023年CAGR达18%。
► 财险公司数据应用能力提升,其他第三方数据服务商亦快速发展。财险公司加快推进数字化进程,开始运用广义线性、机器学习等专业风险识别模型,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风险保障产品,并能够根据后续反馈及时更新迭代;其他第三方数据商亦借助车联网的东风快速发展,包括主机厂、TSP公司等,我们预计上述因素将有助于相关数据在保险业的应用。
市场客观环境可能对UBI的发展造成阻碍
我们预计市场客观环境可能对UBI实现造成阻碍:
► 定价过程涉及较多车主隐私数据,且精准定价与价格歧视界限模糊。实现精准定价必须确保个体风险与个体保费一一对应,且不能包含非风险因素,这一过程需要使用经由车主授权的隐私数据,2021年6月以来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UBI可能在数据隐私保护方面面临一定阻碍;此外,在精算模型迭代的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的拟合效果,保险公司可能会加入个人特征因素,一方面涉及较多车主隐私数据,另一方面难以辨别是否具备风险属性,精准定价与价格歧视界限模糊或引发监管顾虑。
► 保险公司定价权力扩大,可能给予部分公司低价竞争的空间。精算模型的具体形式会受到风险因子种类、训练数据范围、迭代次数等方面影响,不同保险公司的精算模型或存在差异,对同一客户可以给出不同报价。定价权力扩大将会使价格竞争更具隐蔽性,小公司可以通过调整精算模型的具体形式,对较多的客户给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价格,进行实质上的低价竞争。
► UBI实际更利好行驶数据提供方(如TSP公司、主机厂等),保险公司作为数据采购方处于相对被动地位。由于数据拥有方掌握大量UBI定价不可或缺的行驶数据,若保险公司向第三方采购数据,我们预计UBI的发展将更为利好TSP公司、主机厂等行驶数据提供方,采购方保险公司或处于劣势。目前,主机厂特斯拉表示将在德克萨斯州上线UBI车险[1],主机厂+车险合一的模式一旦落地将会形成行驶数据的闭环,或对当地保险公司形成一定冲击。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第三方数据商及保险科技公司在UBI领域提前布局,旨在探索驾驶数据在车险定价流程中的应用价值,代表公司如评驾科技、鼎然科技、车车科技(均未上市)。
风险提示
► 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
监管对UBI发展持鼓励态度,但配套政策尚未落地,不排除后续支持政策存在出台时间晚/试点范围小/定价权开放不足等情况。
► 保险公司数据应用能力不足
保险公司需要具备较强的数据应用能力将驾驶行为指标纳入原有的精算模型,不排除部分保险公司数据应用能力不足,定价不准确产生亏损。
► 部分保司滥用定价权扰乱市场
部分小公司可能通过调整精算模型的具体形式,开展低价竞争扰乱市场,导致监管收紧相关政策。
► 监管对数据隐私保护力度加大
监管对数据隐私保护力度加大将会限制保险公司获取行驶数据的深度,一定程度上降低精算模型的拟合效果。
[1] https://www.163.com/v/video/VGKU10SLH.html
[2] http://www.ubi001.com/
[3] https://www.chechegroup.com/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1年11月23日已经发布的《UBI车险:发展环境趋于成熟,国内破局仍待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