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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子钱包崛起对银行卡支付体系的影响几何?

伴随着美国电子钱包的快速崛起,其对银行卡支付体系带来了深远影响。

摘要

美国电子钱包与银行之间竞争/合作并存。1)电子钱包与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基于银行账户体系运行、亦是银行的高效分销渠道——电子钱包无法直接为用户开设银行账户、吸纳存款,银行仍是电子钱包的底层资金来源;但电子钱包获客成本相对较低(20美元 vs 商业银行350~1,500美元)、运营效率相对更高,能够帮助银行触达更广泛的用户群体、为现有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有效补充。2)电子钱包与银行竞争入口地位、或推动产业链再分工,中小银行有望显著受益——领先的电子钱包可凭借入口地位建立较强的议价权、在选择后端业务合作银行时占据主动地位,而率先与电子钱包合作的中小银行则有望伴随电子钱包的成长而获得份额的提升。

与卡组织更多体现为合作而非竞争关系。1)电子钱包有动力实现“自清算”、降低交易成本。“自清算”模式下,电子钱包net take rate可达2.5%~3.0%、甚至更高,而若用户使用绑定的银行卡完成支付,则电子钱包需向卡组织/收单商分别分润~10%/~70%、net take rate或仅有~0.5%。2)电子钱包仍需卡组织赋能、较难实现对其“脱媒”。卡组织是全球支付产业的重要基础设施、连接了各国的用户/商户/金融机构、支付网络规模效应强大,电子钱包仍需接入卡组织、依托后者资源/技术赋能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

卡组织/银行布局电子钱包业务以抵御潜在冲击。1)美国领先的四方清算卡组织Visa/Mastercard正加码线上快捷支付功能、拓展与全球各大电子钱包的合作,以更便捷高效的支付功能、更广泛的支付网络来应对电子钱包的爆发式发展。2)银行合作共建P2P转账网络Zelle以及加码自身掌上银行APP投入,以与电子钱包竞争用户移动支付的入口地位。

风险

监管力度超出预期;行业竞争加剧;新兴技术“破坏式创新”。

正文

银行体系仍是基石,掌握用户的电子钱包或将有更大议价权

电子钱包受牌照限制,不能直接为C端用户开设银行账户、吸纳储蓄资金,因此并非银行及卡组织体系的同业竞争对手,电子钱包仍需基于银行账户、银行卡及卡组织运行。同时,与银行相比,电子钱包的获客成本更低、运营效率更高,因此更能够切入银行金融供给不足的下沉市场,成为银行的分销渠道、触达更广泛的用户群体,是传统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

然而,成为用户支付入口的电子钱包在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中拥有更大的议价权,以用户触达、运营能力为支点,或将推动行业的再分工。

电子钱包基于银行体系之上运行,是其高效的分销渠道

电子钱包是银行账户、银行卡的聚合支付工具,同时有内部的用户钱包余额账户,而其底层资金来源、账户余额托管方为银行。目前,电子钱包的底层资金来源主要可分为以下五种,均需与银行合作才可实现。在合作过程中,电子钱包为用户提供了银行账户、银行卡、资金管理等功能,而合作银行则借助电子钱包渠道触达消费者、实现开户吸储。

►1)电子钱包直接绑定银行账户:用户使用银行账户充值到电子钱包的账户余额、将余额提现至银行账户,均需通过自动清算所(ACH)完成。ACH是净额结算(Net Settlement),即每日定期计算各银行在期间内收到的收款金额总数,减去付款金额总数得到净头寸,并发出指令引导各银行按净头寸转入/转出资金,完成清结算。由于传统ACH每天对账时间窗口在1次左右,指令发出-接受-资金清结算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电子钱包提现至银行账户往往需要1~3天事件,但ACH通道费用较低,单笔提现仅需向ACH支付~5bps的费用,因此电子钱包承担了该费用、向用户免费提供ACH提现功能。

►2)电子钱包联名发卡:电子钱包与银行合作发卡,其中电子钱包拥有C端流量、承担银行卡分销渠道的职能,银行则负责提供用户底层的银行账户、信用卡贷款资金、FDIC银行账户保险覆盖等。由于电子钱包帮助银行卡进行分销,因此在信用卡合作项目中,电子钱包能够获得一部分interchange fee(用户持卡在电子钱包服务的商户处消费)、以及循环信用利息和延期罚款费的分润。同时,用户在电子钱包内即可管理联名卡余额、完成还款等,无需登录银行APP。

►3)电子钱包提供银行账户功能:部分电子钱包玩家通过与银行合作,目前正计划上线银行储蓄账户(Savings account)功能,通过提供有息存款来吸引用户留存资金,而银行则可以借助电子钱包作为分销渠道来触达用户、获得用户存款。以与之类似的PayPal预付借记卡为例,用户可在预付账户之外开通储蓄账户,由Bancorp负责提供账户和存款利息,由PayPal将账户集成、提供前端用户入口和管理界面,从而间接为用户提供了“有息账户”。用户存款资金<1,000美元则可享受年化5%的存款利息,超过1,000美元的存款年化利率(APY)降低至0.5%。目前,Google与Citi、Stanford FCU合作,提供名为“Plex”的钱包账户,用户通过选择后端开户行,可开通Google Plex支票账户(Check account)和储蓄账户(Savings account)。

►4)电子钱包提供用户资金余额账户:用户可向电子钱包资金账户充值、类似预付卡,方便用户进行P2P转账、C2B支付。用户在资金余额账户中的留存资金即为“备付金”,但与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缴存不同,美国电子钱包通常将用户资金集中存放在一个或多个银行账户中,同时能够获得一定的存款利息,而用户钱包账户余额则不享受利息。

►5)电子钱包绑定第三方银行卡:用户将银行卡与电子钱包绑定,在付款时直接调用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同时,用户将电子钱包账户余额即时提现(instant transfer)至银行卡账户时,由Visa、Mastercard等卡组织提供快速提现功能,并保证发卡行在半小时内让用户可以使用该笔资金,而电子钱包则向用户收取1%~1.5%的手续费率。

另一方面,电子钱包C端的获客成本、运营成本相较银行更低。美国商业银行单个分支机构(Branch)的运营费用持续上升,自1966年的47万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568万美元,而电子钱包基于低获客成本(Cash App获客成本~5美元),能够通过与银行合作触达更广阔的消费者群体,为现有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有效补充。同时,电子钱包在APP内部构建了包括钱包余额账户、银行支票账户(Checking Account)、银行储蓄账户(Savings Account)在内的多层次资金账户体系,进而吸引用户转入、留存资金,提升用户的钱包平台生态参与度。

电子钱包与银行竞争/合作并存、或将推动行业再分工,中小银行有望受益

电子钱包尽管目前需要基于银行体系来拓展业务,但作为移动支付的入口、有更强的用户粘性,是传统银行渠道的竞争者,领先的电子钱包可凭借入口地位建立较强定价权、或推动产业链再分工。例如,电子钱包在联合发卡项目以及即将推出的银行账户服务中,由第三方合作银行提供后端账户,而用户则在电子钱包中完成开户、账户管理等操作。

在此模式下,银行的金融产品通过电子钱包渠道触达了用户,但电子钱包平台的用户粘性或更强、在选择后端合作银行时或占据更主动的地位,而率先与电子钱包合作的银行有望伴随电子钱包增长而受益。

整体看,美国存款、发卡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而电子钱包在发卡行合作中往往与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份额排名靠后的中小银行合作,而中小银行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享受电子钱包发展带来的红利:

从市场集中度来看,在存款行业中,美国前四大银行占据了44%的市场份额;在借记卡发卡行业中,以消费额计算,2020年前三大发卡行占据了~30%的市场份额;而在信用卡发卡行业中,以待偿余额计算,2020年前三大发卡行占据~40%市场份额、前五大发卡行占据~60%市场份额。

在借记卡市场中,由于Durbin修正案对总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所发行的借记卡设置了手续费率上限(不受监管时发卡行借记卡每笔分润1%~1.5%+0.15美元,受监管时每笔0.05%+0.21美元),电子钱包在与合作银行发行借记卡时,大多选择总资产不超过100亿美元的中小型银行开展合作、规避Durbin修正案对借记卡发卡行interchange fee分润的监管限制。以Bancorp为例,截止1H21其总资产达65亿美元,是PayPal借记卡多年的合作银行,2018年PayPal旗下Venmo与Bancorp发行联名借记卡,而同年Bancorp借记卡消费交易量重新开始快速增长。

在联名信用卡合作中,电子钱包合作方市场份额排名相对靠前,但大部分以非头部发卡行为主。其中,Synchrony Bank与Amazon、PayPal及其旗下Venmo均有信用卡联合发行项目,与PayPal的合作项目占其发卡业务的10%以上,而其尽管在2019年失去了与沃尔玛的联合发卡项目(沃尔玛将服务银行切换至Capital One),但市占率仍在稳步提升中,同时电子钱包发行的信用卡数量也在接近排名前列的发卡行。

与卡组织更多体现为合作而非竞争关系,电子钱包较难实现对其“脱媒”

以Visa、Mastercard为代表的清算卡组织经过60余年的发展,在C端、B端积累了深厚的资源,构筑了强大的双边网络。电子钱包虽然有“自清算”模式、在理论上存在脱离卡组织发展的可能性,但实际上为避免直接竞争、获得卡组织赋能、实现快速发展,电子钱包仍需与卡组织合作、成为其网络的一部分。同时,卡组织及银行也在投资电子钱包或自建P2P支付网络以抵御电子钱包的潜在威胁。

理论上电子钱包“自清算”模式可脱离卡组织完成支付、且交易成本更低

用户可将银行账户与电子钱包账户直接绑定,通过银行间清算系统——自动清算所ACH——可以完成向钱包账户充值、以及用电子钱包调用银行账户进行支付的操作(商户侧需支持电子钱包收款)。在上述过程中,由于资金流、信息流均不经过Visa、Mastercard,而电子钱包同时承担了发卡机构、卡组织、收单行的角色。

在这一过程中,电子钱包可收取全部的商户侧MDR(2.5%-3%),而若用户使用绑定到电子钱包的借记卡、信用卡完成支付,则商户侧MDR的~70%、10%将分别由第三方发卡行和卡组织收取,PayPal的net take rate或仅有0.5%~1%。因此,电子钱包在“自清算”模式中可获得更多的利润、有动机鼓励用户更多使用银行账户而非银行卡绑定电子钱包并完成转账和支付。

卡组织网络规模庞大、电子钱包仍需与其合作发展

尽管电子钱包有能力且有动力脱离卡组织、更多以“自清算”模式完成支付,但相对于在C端和B端积累了深厚资源的卡组织及卡支付体系而言,美国电子钱包仍在发展初期,在B端支付受理场景、双边网络规模、底层支付基础设施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因此,电子钱包仍需与卡组织合作发展、较难对其“脱媒”。

以PayPal为例,其“自清算”模式(如ACH转账支付)历史上其一直与Visa等卡组织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然而PayPal从eBay剥离后为了寻找新的增长点,于2016年和Visa签署了合作协议,不鼓励其用户经ACH转账,并通过接入Visa的B端网络,丰富线下支持PayPal付款的B端场景。具体合作协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让PayPal用户更便捷地使用绑定的Visa银行卡来完成支付:1)PayPal需要在用户注册PayPal账户时呈现绑定Visa银行卡的选项,在PayPal收单页面将Visa银行卡支付选项与PayPal支付按钮(Pay with PayPal)并列呈现,使用户可以便捷地将Visa银行卡设置为PayPal支付的默认资金来源;2)PayPal需要将Visa品牌呈现在PayPal的支付流程中;3)PayPal不鼓励其用户将银行账户直接绑定至PayPal账户;4)PayPal需要与发卡行合作,帮助识别从“银行账户绑定至PayPal账户”切换至“Visa银行卡绑定至PayPal账户”的用户。

PayPal加入VDEP(Visa数字化赋能项目):PayPal接受Visa的支付协议标准及其他技术赋能、以加强PayPal交易的安全性。而PayPal用户可以在受理“Visa无接触支付”的商户处使用PayPal进行支付,拓展了PayPal的B端支付场景。

即时转账功能:Visa允许PayPal、Venmo的用户将钱包账户余额即时提现到绑定的Visa银行卡账户中,且用户能够在半小时内使用该笔金额。

加强支付数据质量:PayPal需要保证向发卡行等提供的数据信息与Visa网络中其他支付数据信息的标准一致。

激励:基于PayPal驱动增加的交易量,Visa将向PayPal提供一定的激励(类似返现、分佣等),同时Visa保证其费率的长期稳定。

从底层资金来源角度,电子钱包为持续与Visa合作,主动降低了用户ACH的转账占比。PayPal分拆后至与卡组织合作前(1Q15-1Q17),ACH占比从57.3%上升至60.3%,而PayPal与卡组织开始合作后,ACH占比回落至2Q19的57%。因此,尽管用户通过ACH来完成支付对PayPal更有利,但PayPal为实现与Visa的合作,在底层资金来源上主动“抑制”了ACH的占比。

从底层功能角度,电子钱包需要卡组织的赋能。除PayPal及旗下Venmo外,Square旗下的Cash APP即时转账功能也由Visa Direct支持。同时2020年PayPal与Visa扩大合作范围,由Visa Direct支持的PayPal即时转账服务拓展到全球范围。

因此整体来看,电子钱包未来仍将需要依托卡组织的双边网络和技术赋能进行发展,其“自清算”模式在网络规模仍有较大差距的背景下,颠覆卡组织的可能性不大。

卡组织及银行积极应对冲击:卡组织布局全球市场、银行系自建P2P网络

为了抵御电子钱包的潜在威胁,卡组织Visa和Mastercard于2019年加码布局线上的快捷支付方式“Click to Pay”。用户通过预设银行卡信息,在购物时可直接跳转支付验证页面,简化了原先线上支付时需要输入卡号的步骤,提升了用户的购物体验,从而使卡组织在线上支付场景更具竞争力。

同时,Visa和Mastercard也在与全球各国的电子钱包拓展合作或进行投资,如Visa投资先买后付头部公司Klarna、Visa及Mastercard与电子钱包在C端联名发行银行卡等、在B端商户处支持受理卡组织联名银行卡等。此外,银行通过合作搭建了P2P转账网络Zelle,2020年全年P2P交易量达3,070亿美元、同比增长62%,参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已接近7,000家。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1年9月13日已经发布的《全球支付观察:美国电子钱包崛起对银行卡支付体系的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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