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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垄断:演变与启示

摘要

美国拜登政府上台后,反垄断活动逐渐增多。回顾过往,美国反垄断理论与实践经历了哪些演变?对被反垄断的企业产生了什么影响?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面临哪些挑战?

美国的反垄断活动,具有比较明显的周期性。第一次反垄断集中于1900-1920年,第二次集中于1960-1980年,中间间隔了约六十年。而这一次拜登政府主导的反垄断活动的回归,距离上一次的反垄断集中期也过去了约六十年。

从反垄断理论的历史来看,美国经历了布兰迪斯主义,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后芝加哥学派,新布兰迪斯主义的轮回,每一次理论的发展都和反垄断目标的调整有关。布兰迪斯主义重视市场结构集中对民主政治的影响,哈佛学派强调市场结构集中会损害市场效率,两者都认为反垄断应该关注市场结构。而芝加哥学派认为市场集中并不一定损害市场效率,反垄断不应该关注市场结构,而应该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后芝加哥学派进一步强调反垄断应该以提高消费者福利作为目标。近几年兴起的新布兰迪斯主义再次强调市场结构在反垄断中的重要性,是美国反垄断理论的轮回。

从宏观角度看,美国近几年反垄断活动的回归与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有关。市场集中度上升的结果是竞争程度下降,表现为企业的进入率和退出率下降,企业利润和分红增加,投资减少,创新活动减弱。市场集中度上升也导致了劳动报酬减少和贫富差距加剧。美国市场集中度上升与过去四十年反垄断执法活动减少有关,与之对比,欧洲的反垄断执法活动强度并未降低,所以市场集中度并未上升,劳动报酬比例也并未下降。

从微观角度看,AT&T、微软和谷歌三个案例分别代表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九十年代、二十一世纪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活动,从中可以观察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活动的趋势。首先,反垄断诉讼的理由大同小异,主要仍是限制竞争对手参与竞争。其次,反垄断的结果不同。从AT&T被拆分到微软和美国司法部和解,和美国反垄断活动减弱的趋势是一致的。在效率和公平之间,过去四十年的美国反垄断执法活动倾斜于效率,而随着不平等加剧,这一点可能会出现变化。

数字经济的发展给基于芝加哥学派的反垄断理论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新的产品-“零价商品”,使传统的基于价格理论的反垄断理论似乎难以分析其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二是新的投入-数据,将消费者福利扩展到隐私领域,会使传统的反垄断理论低估消费者福利受到的影响。三是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平台经济,使传统的反垄断理论难以适用。平台经济具有网络效应,将网络拆分,可能会降低消费者的效用,与反垄断的目标不完全一致。平台经济也从传统的卖方和买方两方机制扩展到卖方、买方、平台三方机制。卖方福利的可持续性会影响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我们认为,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美国反垄断执法活动有四个可能的发展方向。第一,消费者福利水平不仅依赖于价格,还有商品的种类,因此可能要重视创新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第二,将数据和隐私保护纳入消费者福利分析的范畴,而目前隐私保护和反垄断关系不强。第三,关注生产者的福利。第四,重回布兰迪斯主义,再次关注市场结构的重要性。在芝加哥学派理论多年占据主流反垄断理论的情况下,前面三种改进更容易被接受,重回布兰迪斯主义难度比较大。

正文

美国反垄断的周期性

美国拜登政府上台之后,反垄断成为新的热点话题(图表1)。2021年3月,拜登任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Tim Wu(吴修铭)加入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2021年6月,拜登任命哥伦比亚大学副教授Lina Khan(莉娜·汗)为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席。吴修铭和莉娜·汗都以主张加强监管和反垄断而闻名。2021年7月9日,拜登签署新的行政令,在美国反垄断政府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DoJ)之外,设立白宫竞争委员会(The White House Competition Council)来协调和加强竞争。2021年9月,美国加州法院判决苹果未在Apple Store开放其他付款选项,存在“反竞争”行为。同月,美国司法部对美国航空和捷蓝航空提起反垄断诉讼。

不仅仅是美国,欧洲等经济体也在促进反垄断和加强监管。2020年12月,欧盟通过《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监管。此前在2018年,欧盟已经实施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在全球首次用法规的形式保护数据和隐私。2021年9月2日,WhatsApp因未向数据主体正确描述其合法权益,违反了GDPR,受到2.25亿欧元的罚款。韩国在2021年8月31日禁止苹果与谷歌等APP商店强制使用指定的支付系统。

全球反垄断活动渐趋活跃,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反垄断活动的启示是什么?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有何异同?美国的反垄断历史可以为这次的反垄断回归提供借鉴。

回顾美国的反垄断历史,具有比较明显的周期性。第一次反垄断集中于1900-1920年,第二次集中于1960-1980年,中间间隔了约60年。而这一次反垄断活动的回归,距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也过去了约60年。通过对美国国会两党的选举纲领进行文本分析,芝加哥大学的Guy Rolnik统计了反垄断(antitrust)和竞争(competition)被提及的次数(图表2和3)。[1]反垄断最早于1900年被提及,1912年共和党和民主党都在其纲领中提及反垄断,分别为3次和2次,对应着美国第一次反垄断活跃期。此后到1960年,反垄断再次被两党频繁提及,最高的时候共和党在1980年提及了12次,对应着美国第二次反垄断活跃期。而在1980年之后,反垄断被提及次数逐渐减少,在2000-2012年间,反垄断一次都没有被提及。直到2016年,反垄断才逐渐回归,再次被共和党和民主党共同提及。竞争被提及的次数具有类似的周期性,即在1900-1920年和1960-1980年被频繁提及,映射着反垄断的周期性。

反垄断(antitrust)在英文书籍中出现的频率[2]也说明反垄断存在周期性(图表4)。根据Google Book的统计,反垄断(antitrust)最早出现于17世纪,但是直到20世纪初都很少被使用。反垄断出现的第一个高峰在1914年,正好是美国1900-1920年反垄断集中期。此后,第二个高峰是1956年,这一年美国法院驳回FCC针对AT&T的决定。第三个高峰是1983年,前一年美国司法部赢得了对AT&T的反垄断诉讼。这两个高峰是美国1960-1980年反垄断集中期。在此之后,反垄断出现的频率逐渐递减。

美国反垄断理论的轮回

反垄断在反什么?

从反垄断理论的历史来看,美国经历了布兰迪斯主义,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后芝加哥学派,新布兰迪斯主义的轮回,每一次理论的发展都和反垄断目标的调整有关(图表5)。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的反垄断理论是布兰迪斯主义。布兰迪斯主义强调市场结构的过度集中会对民主政治、贫富差距产生负面的影响。在南北战争之后,经过镀金时代(1870-1900)的发展,美国科技和经济都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按照现价计算,美国GNP从74亿美元(1869-1878年平均)增长到187亿美元(1900年),人均GNP同期从170美元增长到246美元。[3]从1870年到1900年,美国非农劳动者实际年收入从375美元增长到573美元,增长了53%。[4]得益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美国铁路、石油等行业发展迅速。1869年,美国第一条横贯大陆铁路(First Transcontinental Railroad)通车,首次以铁路连接了美国的东部和西部,带动美国铁路运输进入黄金时代。此后,美国铁路总里程从5万英里(1870年)增长到13万英里(1890年)。[5]

但是,经济的繁荣伴随着企业兼并越来越多,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例如,到1904年,通过不断的收购,标准石油控制了美国约91%的石油生产和85%的石油销售。到1900年,美国2%最富的家庭拥有全社会1/3的财富,10%最富的家庭占据3/4的财富,[6]

在此背景下,美国1890年通过了《谢尔曼法》,1914年通过《克莱顿法》、《FTC法》,来限制垄断行为。《谢尔曼法》是美国的最早的反垄断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旨在禁止垄断、独占等不合理竞争的行为。《克莱顿法》加入了对收购、合并等行为的限制。《FTC法》加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并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作为美国反垄断的执法机构。美国1900-1920年反垄断活动影响了一大批企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标准石油被拆分成34家企业(1911), 美国烟草被拆分成四家公司(1911),摩根公司一分为二(1912)。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哈佛学派提出结构-行为-绩效范式,认为过高的市场集中度会损害市场绩效,因此为了促进竞争,政府应该主动干预市场,提高市场管制。1976年,美国通过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托拉斯改进法, 要求大公司在完成合并、收购前向政府提交报告,强化了事前监管。

二十世纪八十年,芝加哥学派崛起,认为反垄断的目的是防止经济效率的损失,而市场集中的提升并不一定会导致效率损失。面对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竞争时, 美国企业在20 世纪60 至70 年代国际竞争力明显下降。芝加哥学派认为哈佛学派的过度市场管制的观点导致了这种结果。假设两个企业发生合并,市场集中度上升了,一方面可能会提高价格不利于消费者剩余,但另一方面企业会有更大的生产者剩余,最终需要比较的是生产者剩余的提升是不是大于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如果生产者剩余的提升大于消费者剩余的损失,这种合并会提升效率,而不是损害效率。

一个例子是沃尔玛。沃尔玛在零售市场的份额从5%以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增长到约60%(2018年)。但是,因为规模效应,同期沃尔玛的毛利率从6-7%降低到4-5%(图表6)。这是因为大公司相比小公司更加有规模效应,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打通供应链,提高物流效率,因此也有能力降低最终的销售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零售市场的集中度提升带来了更大的福利。美国的零售价格指数与CPI之比从1.25左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降低到1左右(2017年),说明消费者在零售产品的支出相对其他商品是下降的(图表7)。

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芝加哥学派主张政府应该减少经济干预,市场能够自我修复。在这个理论框架下,一个反垄断调查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7]:

 界定企业参与竞争的相关市场。

 计算市场集中度HHI指数。

 评估新企业进入的难度。

 评估合并后的企业的可能影响。

 衡量企业合并后的效率改变。

二十世纪末,后芝加哥学派在此基础上,认为垄断不仅仅是经济效率的问题,还会带来不平等,因此强调应该更加关注消费者福利的变化,这也是目前美国主流的反垄断理论。在政策主张上,不同于芝加哥学派,后芝加哥学派认为市场是不完美的,所以需要政府的干预。

到了最近几年,面对数字经济对反垄断理论带来的新的挑战,布兰迪斯主义逐渐回归,再次强调市场结构的重要性,是美国反垄断理论的轮回。

如何从宏观视角理解美国反垄断活动的回归?

市场集中度上升

一般可以通过市场集中度来衡量市场的竞争程度。集中度越高,市场竞争就越弱。根据Autor等(2017)的研究,从1982年到2012年,美国的制造业集中度从38%上升到43%,服务业集中度从11%上升到15%(图表8)。[8]头部企业的固化也可以来衡量市场集中程度。Covarrubias等(2020)计算了美国各行业头部公司在三年后被替代的概率,发现在2000年之后,这个概率越来越低(图表9)。[9]这两点都说明了美国过去二十年市场越来越集中。

美国市场集中度的提升不仅仅发生在某些特定的行业,而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以金融行业为例,Bebchuk和Hirst(2019)发现三大指数基金(BlackRock、Vangard、SSGA)持有的S&P500股票份额不断上升,在过去20年增长了约4倍,从5.2%(1998年)上升到20.5%(2017年)(图表10)。[10]美国航空业的集中度也在不断上升,HHI指数[11]从2000年约0.1增长到2017年0.14(图表11)。2017年,美国最大的四家航空公司的国内航线市场份额共计68.6%,分别为美国航空(18.6%)、西南航空(18.4%)、达美航空(16.8%)、联合航空(14.8%)。

竞争减少

市场集中度上升的后果是竞争减少。竞争减少的第一个证据是企业的进入率和退出率都在下降。企业进入率平均值从12.95%(1980-2000)下降到10.84%(2001-2016),企业退出率平均值从11.11%(1980-2000)下降到9.68%(2001-2016)(图表12)。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应该有大量的企业不断的进入和退出,而美国的市场竞争度近四十年在不断下降。

竞争减少的第二个证据是企业利润上升。因为竞争减少,企业相对消费者有更大的议价能力,会提升企业的利润率。美国企业税后利润与GDP的比值从二战之后一直维持在6-7%的水平,但从2000年左右开始上升,到2021年达到约10%(图表13)。企业税后利润的上升带来了更好的现金流,所以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回购股票和分红。过去四十年,企业的回购与资产比从1%以下上升到3%以上,同时企业的分红与资产比从2.5%提高到6%(图表14)。当然,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垄断一般会降低创新动力,长期之后,会被后起之秀超过,利润减少。如果后起之秀还没有对垄断企业形成挑战,垄断企业还能够保持高利润。从行业层面来说,后起之秀的崛起意味着行业的集中度下降,这时候利润率下降也是竞争加强的后果。

第三个证据是企业的投资意愿降低了。一般来说,企业利润上升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意愿,扩大产能,占据更大的市场。但是,市场集中度上升,头部企业更替减少,由于竞争程度下降,企业也可能会降低扩张的意愿,表现为投资的减少。从美国企业资本存量的增长率来看,1980-2000年平均值为3.36%,而2001-2020年平均值为1.96%(图表15)。

第四个证据是创新投入下降创新意愿减弱和投资意愿减弱原因可能是相同的,即市场竞争程度越来越低。以企业在无形资产上的投入来衡量创新活动,美国企业无形资产平均增长率从6.52%(1980-2000年)下降到4.17%(2001-2020年)(图表15)。

劳动报酬减少与贫富分化加剧

市场集中上升也加剧了劳动报酬在GDP中的份额下降。多个因素导致美国劳动报酬份额下行,学术研究表明,市场集中度上升可能是其中一个原因。1980-2000年,劳动报酬在GDP占比平均为61.4%,而2001-2019年,平均为60.3%(图表16)。Autor等(2020)认为“超级企业”(superstar firms)的出现提高了市场集中度,降低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导致劳动收入份额的降低。[12] Benmelech等(2018)的研究表明,美国的区域劳动力市场集中度在不断上升,从0.698(1977-1981)上升到0.756(2002-2009)(图表17)。而劳动力市场集中会导致了劳动报酬的下降,平均来说,劳动力市场集中度提高一个标准差(0.35),工资会下降0.88%(图表18)。[13] 从1980年以来,美国前1%人群的收入份额在不断上升,而后50%人群的收入份额在不断下降(图表19)。

美国和欧洲的比较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管制宽松”后,美国反垄断活动减少,而同期欧洲反垄断活动保持稳定。欧美反垄断活动的强度不同,既导致了欧美数字经济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是近十年欧美对数字经济反垄断态度不同的原因。由于在欧洲经营的主要的大科技公司都来自美国,所以欧洲有更大的动力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活动。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活动逐渐减少。美国主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DoJ)。其中,FTC聚焦于军事、医药、零售等行业,美国司法部聚焦于金融、电信、农业等行业。根据FTC的竞争执行数据库,其非并购类案件平均执行数量从17.95件(1961-1980年)降低到6.4件(2001-2020年)(图表20)。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案件执行数量在1970-1980年平均为5.7件,而在2000年之后只有一件(图表21)。

而欧盟的反垄断政策比美国严厉。从实际行动上看,欧盟审查的并购类案件数量在近三十年不断增加,这与美国FTC和司法部反垄断活动的减弱形成鲜明对比(图表22)。从态度来看,近二十年,欧盟在反垄断政策上的立场和美国不一样,保持了一以贯之的较为严厉的反垄断态度。2018年,欧盟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旨在加强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2020年,欧盟通过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强调对数字经济“守门人”的事前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监管。从执法机制来看,欧盟的反垄断执法机构(Directorate-General (DG) for Competition)权力更大,可以先做出判决,后到法院诉讼,而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无权做出判决。

美国和欧盟不同的反垄断态度,导致了市场集中度和劳动报酬比例的变化不同。2000年之后,美国的市场集中度在不断上升,而欧洲的市场集中度基本没有上升(图表23)。因为欧盟的反垄断政策更严厉,这可能是其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保持稳定水平的一个原因,与之对比的是美国的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图表24)。

美国反垄断的影响

从三个典型案例看美国的反垄断活动的影响:AT&T、微软和谷歌。这三个案例分别代表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九十年代、二十一世纪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活动,从中可以观察美国的反垄断执法活动的趋势。首先,反垄断的理由大同小异,主要仍是限制竞争对手参与竞争,会损害消费者福利。例如,AT&T限制了其他通信商进入市场,微软限制了其他的浏览器服务商发展,谷歌限制了其他的搜索提供商触达用户的渠道。其次,反垄断的结果不同。从AT&T被拆分到微软和美国司法部和解,和美国反垄断活动减弱的趋势是一致的。在效率和公平之间,过去四十年的美国反垄断执法活动倾斜于效率。而随着不平等加剧,这一点可能会出现改变,美国的反垄断活动可能会越来越注重公平。

AT&T

AT&T与美国司法部的恩怨由来已久。早在1913年,AT&T就因其长途电话网络市场的垄断地位被美国司法部调查。这次调查最终以AT&T与美国司法部达成金伯利承诺(Kingsbury Commitment)而结束。在金伯利承诺中,AT&T允许地方电话公司通过其长途电话网络连接起来,帮助实现美国电话的普及,作为交换,AT&T能够继续保持在长途电话市场的垄断地位。[14]

1948年,AT&T再遭诉讼。这次是因为AT&T利用在通信市场的优势地位,限制其他厂商的发展。当时,Hush-A-Phone公司生产的助听设备能装在电话上排除杂音,但AT&T规定用户不得在电话上安装任何非AT&T生产的设备。1948年,Hush-A-Phone向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提出请求,要求AT&T停止排他性行为,允许用户自主选择安装其生产的助听设备。1955年,FCC认为助听设备会降低通话质量,有时候会导致声音失真,驳回了Hush-A-Phone的诉求。而在1956年,美国法院驳回了FCC的决定,认为在不损害公共权利的前提下,用户有权决定使用电话的方式,可以自主安装助听设备。FCC和美国法院不同的观点其实反映了对于同一个事件,基于不同的目标,判决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随着创新的投入,AT&T在电话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一直很稳定。二战之后,AT&T的贝尔实验室将研发投入从军事技术转向民用技术,并在1947年发明了晶体管。在电话技术上,贝尔实验室于1955年发明了电子转接技术,替代了继电器,降低了电话连接过程中的成本并且提高了效率。在长途通信领域,AT&T通过技术创新将每电路英里的成本从二战前的125美元降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2美元。到1974年,AT&T占据了美国80%的电话业务和90%的长途业务。[15]

1974年,美国司法部再次对AT&T提起反垄断诉讼,主要是两点原因:(1)认为AT&T利用其垄断地位,限制了其它通信公司与地方市场的联系;(2)AT&T妨碍了其它通信设备制造商向电话用户或贝尔公司出售产品。[16]经过8年的诉讼,美国司法部于1982年赢得了对AT&T的诉讼。1984年,AT&T被拆解成1家新AT&T和7家区域性电话公司。

反垄断对AT&T产生了深远影响。拆分后,新AT&T继承了原来的长途电话业务,但是总资产只有约为原AT&T的1/5,员工数量只有约为1/3(图表25)。在AT&T被拆分之后,美国逐渐开放了长途电话市场,除了MCI、Sprint等全国性长途电话公司外,还出现了几百家地区性的长途电话公司。新AT&T面对逐渐加强的竞争,长途电话业务市场占有率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新AT&T寻求突破困境,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向个人电脑、蜂窝通信、有线电视领域转型,先后巨资收购了NCR, TCI和MediaOne等公司。但是转型并没有改善AT&T的境遇,并且带来了更高的债务负担,最终于2005年被西南贝尔公司(SBC)收购。

西南贝尔公司(SBC)是原AT&T拆分出来的7家区域电话公司中的一家。区域性电话公司相比新AT&T有两个优势,一是在区域性电话市场的竞争比长途电话市场小,二是区域性电话公司主要是提供电话服务,而不提供电话设备,所以属于轻资产运营。在这7家区域性电话公司中,西南贝尔公司(SBC)是表现突出的一家。1987年,西南贝尔公司收购了Metromedia的蜂窝和寻呼业务,使其成为了当时美国第三大的蜂窝通信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西南贝尔公司出售了其有线电视业务。

其后,西南贝尔公司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收购了另外两家区域电话公司太平洋贝尔(Pacific Telesis)和亚美达科(Ameritech)。2005年,西南贝尔公司以160亿美元收购了新AT&T,并且改名为AT&T。2006年,西南贝尔公司完成对南方贝尔耗资860亿美元的并购,得到了当时美国最大的无线运营商Cingular。至此,西南贝尔公司(AT&T)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信运营商,当年AT&T拆分后的四家区域电话公司和新AT&T再次成为一家公司。从1985年至2021年,西南贝尔公司(现在的AT&T)收益率上涨了26倍,超过同期标普500的收益率,并没有受到反垄断诉讼的长期影响(图表26)。

微软

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不正当竞争。当时,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占据了80%以上的份额,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因为很多软件都是针对Windows操作系统做的开发,其他的厂商进入操作系统市场几乎不可能。但是,美国司法部并不是因为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地位而起诉微软,而是因为其在浏览器市场的行为。美国司法部认为浏览器是操作系统的竞争产品。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来自于可以在上面安装各种软件,而浏览器中可以安装各种扩展程序,并且可以在不同的操作系统中使用。因此,浏览器实际上是对微软的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产生了威胁。为了消除这种威胁,微软采取了一系列的排他性举措,包括将微软的IE浏览器与操作系统进行绑定,限制其他企业对微软的竞争对手提供服务等,导致当时市占率最大的网景浏览器份额从80%降到了62%。美国司法部认为微软的行为限制了用户选择其他浏览器的权利,从而损害了市场竞争。[17]

2000年4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判决微软违反《谢尔曼法》,7月要求将微软拆分成两个公司,一家专门经营操作系统,一家做软件开发。2001年2月,联邦上诉法院听取了微软的上诉。2001年6月,联邦上诉法院推翻了拆分微软的判决。主要是三个理由:(1)地方法院对反垄断认定的分析并不充分;(2)地方法院未举行听证会;(3)地方法院的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向媒体公开表达了对微软的攻击性评论,导致司法程序的瑕疵。[18]2021年9月,美国司法部与微软达成和解。作为条件,微软同意向第三方开放接口,并提供五年内的源代码供合规审查,但是并没有解除微软的IE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的绑定。

反垄断调查给微软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图表27)。1998年5月,因为美国司法部的起诉,微软股价下跌6%,比纳斯达克指数超跌1%。2000年4月,在法院做出微软违反垄断法之后,微软股价当月下跌34%,比纳斯达克指数超跌18%。

而反垄断调查和解使微软收益率跑赢大盘(图表27)。2021年6月,当法院撤销了对微软的反垄断判决,微软收益率比纳斯达克指数收益率高4%。2021年9月,美国司法部与微软达成和解,微软收益率比纳斯达克收益率高7%。

从长期来看,反垄断调查虽然降低了微软的营收增长率,但对长期价值影响有限。2000年之后,微软总营收增长率下降明显,1991-1999年平均为37%,而2000-2020年平均为10%(图表28)。反垄断调查虽然没有拆分微软,但是向第三方开放接口,以及接受更高标准的合规审查,对微软的扩张有限制,带来了营收增长率的下降。但是,反垄断没有解除微软IE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的绑定,没有动摇微软在个人电脑市场的地位,微软的市值从长期来看似乎没有受到反垄断的影响,到2020年底超过1.6万亿美元。从2000年到2020年,微软的市值增长了6.2倍,而纳斯达克指数只增长了4.2倍(图表29)。

谷歌

2020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在搜索和广告领域的垄断和反竞争行为。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的主要理由是谷歌占据了搜索的流量入口,限制了竞争。2020年,谷歌搜索在手机端占据了94%的份额,电脑端占据了82%的份额。美国司法部认为搜索市场具有规模效应(scale effect),谷歌利用这种规模效应限制了其他厂商参与竞争。例如,谷歌每年支付几十亿美元给流量入口厂商,如苹果、AT&T、Opera等,以保证用户的默认搜索引擎是谷歌。谷歌与流量入口厂商的协议还经常包括排除其他搜索服务提供商,绑定谷歌其他应用的条款等。美国司法部认为谷歌的行为对竞争者、消费者、广告商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提高了竞争者的市场进入门槛,降低了消费者的搜索质量,增加了广告商的成本支出。[19]

不仅仅是在美国,在欧洲,谷歌也面临着反垄断调查。2021年6月7日,法国对谷歌处以2.2亿欧元反垄断罚款,原因是谷歌滥用其在全球在线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20]2021年6月22日,欧盟对谷歌在线广告业务进行反垄断调查。[21]

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对谷歌的影响还有待观察(图表30)。在比较了上述三次事件前后10个交易日谷歌的日收益率变化后,我们发现整体上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对谷歌的收益率的影响比较有限。其中,美国司法部提起反垄断诉讼的影响更大一些,在后10个交易日,谷歌的收益率最大降幅为5.5%。而欧盟的反垄断调查,以及法国的反垄断罚款影响比较小。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欧洲,反垄断调查和处罚都将经历漫长的司法过程,谷歌还有上诉的权利,最终的结果还有待观察。

数字经济对现行反垄断理论带来的挑战

美国这一次反垄断活动的回归主要聚焦在数字经济领域。从AT&T、微软、谷歌这三个案例来看(这些案件是基于芝加哥学派),美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与历史上的反垄断活动有很多相似之处。首先,目的都是提高消费者福利,增强市场竞争和效率。其次,反垄断的理由都主要是因为限制了竞争者进入。因此,芝加哥学派的福利经济学框架仍然在美国的反垄断分析中适用。但是,数字经济的新发展也给芝加哥学派反垄断理论带来了新的挑战。

新的产品:零价商品

从产出来看,数字经济的特点是“零价”商品。例如,在脸书上进行社交是免费的,在谷歌上搜索是免费的。这不同于工业时代的商品,价格通常是正值。植根于工业时代经济发展的反垄断理论并没有考虑如何衡量“零价商品”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传统的反垄断理论的根基是价格理论。从芝加哥学派的观点来看,垄断活动会提高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从而减少了消费者福利。但是,“零价商品”的价格翻倍仍然是零价。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的反垄断理论似乎难以分析“零价商品”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22]

新的投入:数据

从投入来看,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输入之一,和资本、劳动力同等重要。而在数字经济低垂果实过去之后,数据的作用更加凸显,数据生产量从2.2ZB[23](2010年)上升到41ZB(2019)年,增长了近20倍,而全球互联网用户渗透率同期从29.3%提高到51.4%,增长了不到1倍(图表31)。

作为新生事物,传统的反垄断理论中并没有囊括数据和隐私保护。从传统的反垄断理论看,数据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的影响是价格歧视,即利用数据定位不同的消费者实施差别定价。但是,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定价功能,扩展到提高匹配效率、降低交易成本[24]、构建交易信任等。数据可能的伤害也不仅仅是价格歧视,还有数据泄露、诱惑性消费等。[25]如果沿用传统的反垄断理论视角,会低估数据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26]

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平台经济

数字时代,新的生产组织方式是双边平台经济。在平台上,一边是大量的生产者(或者是服务的提供者),一边是大量的消费者,平台的作用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匹配效率(图表32)。例如,苹果的应用平台一边连接着手机应用开发商,一边连接着消费者,将不同的应用和消费者匹配起来。类似的平台还有亚马逊、谷歌、微软等。与平台经济相对应的是传统的管道经济(pipelines),通过价值链来交换商品和服务。例如,沃尔玛先要购买商品存货,然后将商品卖给消费者。

平台经济模式对反垄断理论至少带来了三个挑战。

首先,平台经济具有网络效应,即消费者的效用取决于另一边的生产者数量的多少。这也意味着网络的价值取决于网络上的节点的多少,如果将这个网络拆分,可能并不是最优解,实际上会降低消费者的效用,与反垄断的目标不完全一致。

其次,平台经济使得价格对消费者的影响复杂化,从传统的卖方和买方两方机制扩展到卖方、买方、平台三方机制。莉娜·汗在其代表作《亚马逊的反垄断悖论》中提出,亚马逊可以通过对平台的一边(生产者)收费,而向另一边(消费者)提供低价产品。[27]从短期来看,低价提升了消费者福利,但是她认为从长期来看,低价可能会减少平台上企业的数量,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导致福利水平下降。但是,这和传统反垄断理论中的掠夺性定价并不相同,因为平台本身并不销售商品,所以并不是卖方导致的低价。

最后,平台可能利用数据与商家进行不对等竞争。例如,有研究认为亚马逊会利用其平台上的商家数据而选择在其自营中更多的销售畅销商品。[28]而传统的反垄断理论并没有考虑这种竞争策略。

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

往前看,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反垄断执法活动在现有框架下,我们认为有四个可能的新发展方向。第一,重视无形经济和创新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第二,将数据和隐私保护纳入消费者福利分析的范畴。第三,关注生产者的福利。第四,重回布兰迪斯主义。其中,前三点是对后芝加哥学派的福利经济学框架的修正,第四点跳出了芝加哥学派框架,重回布兰迪斯主义。在芝加哥学派理论多年占据主流反垄断理论的情况下,前面三种改进更容易被接受,重回布兰迪斯主义难度比较高。

重视无形经济和创新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消费者福利既包括商品价格因素,也包括商品种类。假设一个消费者只能购买一种商品,另一个消费者能购买十种商品,如果商品的价格都是相同的,显然后一个消费者的效用更高。Brynjolfsson等(2003)研究了在线书店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发现图书种类的增加给消费者带来的福利大约在7.3亿到10.3亿美元(2000年),是价格降低带来的福利的7至10倍。[29]对应到数字经济带来的“零价商品”的挑战,反垄断可以将提高消费者可获得商品的种类作为目标。

创新是提高消费者可获得的商品种类的途径,从而能够提高消费者福利。从美国企业过去四十年的数据来看,越来越注重无形资产的投入,相对应的有形资产的比例越来越小。无形资产主要是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与企业的创新活动密切相关。但是,无形资产的增长速度在放缓。从1979年到2000年,无形资产与企业总附加值的比例从7.78%上升到12.31%,对应着年均增长0.23%,但是从2001年到2014年的年均增长率仅为0.05%(图表33)。无形资产增速放缓意味着创新活动在减弱,不利于增加消费者可获得商品的种类,不利于消费者福利水平的提升。因此,为了提升消费者福利,反垄断理论可能需要将鼓励创新投入作为一个新的目标。

将数据和隐私保护纳入消费者福利的范畴

数据和隐私保护作为一种新的权利,可以纳入消费者福利的范畴。在诉谷歌反垄断案中,美国司法部认为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之一来自服务质量的下降,其中包括隐私和数据保护, 这体现了反垄断理论中消费者福利内涵的延展。但是在实践中,虽然大型科技公司经常因为数据和隐私保护而遭受处罚,隐私保护和反垄断仍然是两回事(图表34)。[30]隐私保护和反垄断在欧美适用不同的法律,由不同的机构负责执行。在未来,隐私保护成为消费者福利的一部分,可能会成为反垄断新的重点。[31]

关注生产者的福利

按照芝加哥学派的观点,效率的提升来自于消费者福利和生产者福利两个方面。消费者福利下降通常意味着生产者福利上升。但是在平台经济模式下,效率应该来自消费者、生产者、平台这三个方面。消费者的福利下降并不意味着生产者福利会上升,也有可能是平台的福利提升。生产者福利损失的后果是生产者会逐渐退出平台,使得消费者支出更高的价格,获得的商品种类减少,最终会损害消费者的福利。因此,关注生产者的福利是平台经济模式下反垄断的一个可能方向。

2021年11月,美国司法部起诉企鹅兰登书屋(Penguin Random House),体现了美国反垄断理论向关注生产者福利的新尝试。[32]企鹅兰登书屋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图书出版商,于2020年11月发起对第三大出版商西蒙舒斯特公司(Simon & Schuster)的收购。图书出版市场和平台很相似,一边连接着内容生产者(作家),一边连接着内容消费者(读者)。美国司法部认为这起并购案会加强出版商的市场力量,降低内容生产者(作家)的收入,最终会使出版图书的质量和种类降低。这起反垄断诉讼不同于以前,美国司法部并没有以消费者权利作为起诉理由,而是以保护内容生产者(作家)作为反垄断的理由,体现了美国反垄断理论的变化。

重回布兰迪斯主义

布兰迪斯主义的思想超出了经济学的范畴,涵盖了法律和政治民主,如同2020年美国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中引用的布拉迪斯大法官的话:“要么有民主,要么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两者不能兼得”。[33]

近些年回归的新布兰迪斯主义则是对美国二十世纪头二十年的布兰迪斯主义的继承。新布兰迪斯主义的反垄断理论强调反垄断的目标不仅仅是经济效率,还应该包括市场结构,应该关注对政治民主的影响,反对将消费者福利作为反垄断的唯一标准。新布兰迪斯主义在继承的基础上,虽然不认为应该将规模大这样的结构特征作为判定垄断的唯一标准,但是也在关注大公司对民主政治的威胁。例如,以FAAMG[34]为代表的大公司的游说支出逐年增加,但是美国大企业的税收负担却逐年降低(图表35和36)。在反垄断的操作层面上,新布兰迪斯主义认为反垄断法是促进市场竞争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的工具,美国过去发展起来的各种促进竞争的工具,如行业管制政策,都可以使用。[35]新布兰迪斯主义回归还没有多久,但有可能对美国反垄断理论产生重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https://promarket.org/2016/09/30/140-years-antitrust-brandeisian-pro-competition-anti-monopoly-sentiments-coming-back-political-discourse/

[2]在Google Books Ngrams Viewer里书籍里所有的单词里面,反垄断(antitrust)出现在次数。

[3]U.S. Bureau of the Census, 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76)

[4]U.S. Bureau of the Census, 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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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HHI 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是市场集中度的一种指标,等于行业中所有公司的市场份额的平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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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https://www.publicknowledge.org/blog/100th-anniversary-of-the-kingsbury-commitment/

[15]https://www.justice.gov/archive/atr/public/press_releases/1974/338834.pdf

[16]https://www.justice.gov/archive/atr/public/press_releases/1974/338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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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Michael Spence. 2021. 外滩金融峰会演讲.

[32]https://www.wsj.com/articles/justice-department-sues-to-block-penguin-random-houses-acquisition-of-simon-schuster-11635866422

[33]原文为“We may have democracy, or we may have wealth concentrated in the hands of a few, but we cannot have both”.

[34]Facebook, Apple, Amazon, Microsoft, Google

[35]Khan, L. (2018). The New Brandeis Movement: America’s Antimonopoly Debate. Journal of European Competition Law & Practice, 9(3), 131–132.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21年11月23日已经发布的《美国反垄断:演变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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